其实这个非常好理解,也就是把自己的老婆租出去来换取一些生活的必需品。这样就相当于是穷人之间的互相给予,有老婆的帮助没老婆的传宗接代,没老婆的用家里的粮食或者其他东西满足被租对象家庭的需要。
这样的办法对于处于传统社会中的那些人来说确实是非常有失道德的。那时的女人都把自己的贞操看得非常重要,国家也鼓励女人忠贞。但是长期的战争和大规模的征收赋税,百姓已经不能保证自己的生存了,哪里还能考虑那么多,只能想办法利用自己手中有限的东西去换取生存的机会。
这个办法在当时的南方非常盛行,特别是有很多的寡妇专门从事这样的工作,她们被租去进行生育,生完之后双方就没有关系了,男方支付女方一定的报酬,并且留下孩子。在这个办法变得愈发普遍的时候,也具有了一定的规范和流程,他们会签订一定的合约,内容包括租期,报酬等等。但是这个合约签订之后,一般的女子都会遭到很差的待遇,基本被当做工具来使用,只能熬到时间到期。
可能会有很多人非常不理解,对于当时这么保守的国家来说,这种违反道德的东西怎么能允许它存在并发展呢?其实那会儿政府也大力禁止过,但是因为国家当时的境况维持国家稳定都很困难,加上因为长期贫困,人口确实严重不足,所以到了后来清政府也不能不默认了这样典婚情况存在。
但是这样的“制度”从根本上说还是对女人的剥削,也和当时的女人的地位有关,她们只是属于男人的一件物品而已,她们存在的意义也许只是生孩子,这就是那个时代女人的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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