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瑀(约165—212年),字元瑜,陈留尉氏人,东汉末年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 阮瑀所作章表书记很出色,当时军国书檄文字,多为阮瑀与陈琳所拟。名作有《为曹公作书与孙权》。诗有《驾出北郭门行》,描写孤儿受后母虐待的苦难遭遇,比较生动形象。年轻时曾受学于蔡邕,蔡邕称他为“奇才”。后徙为丞相仓曹掾属。诗歌语言朴素,往往能反映出一般的社会问题。阮瑀的音乐修养颇高,他的儿子阮籍,孙子阮咸皆当时名人,位列“竹林七贤”,妙于音律。明人辑有《阮元瑜集》。接下来历史百科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驾出北郭门行
阮瑀 〔魏晋〕
驾出北郭门,马樊不肯驰。
下车步踟蹰,仰折枯杨枝。
顾闻丘林中,噭噭有悲啼。
借问啼者出,何为乃如斯?
亲母舍我殁,后母憎孤儿。
饥寒无衣食,举动鞭捶施。
骨消肌肉尽,体若枯树皮。
藏我空室中,父还不能知。
上冢察故处,存亡永别离。
亲母何可见,泪下声正嘶。
弃我于此间,穷厄岂有赀?
传告后代人,以此为明规。
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乘车驶出城的北门,马儿止步不愿前行。
我走下车来慢慢地行,抬手折下枯杨枝。
回头听见丘林中,噭噭啼哭有悲声。
向人打听时啼哭的人走出丘林,我问他为何哭的这样伤心。
他说“亲生母亲离开我死去了,后母又恨我这孤儿。
又饥又寒无衣无食,动不动就鞭打我。
骨瘦无肌肉,身子像枯树皮。
把我关在空屋里,父亲还不能知道。
我上坟地来看看母亲的坟墓,活着的和死去的永远分离了。
母亲怎么能看见我,我眼泪双流哭声嘶哑。
如今我被抛弃在这人世间,穷苦哪有止境?”
我记下这件事来传给后代人,要从这件事中深深地吸取教训。
注释
驾出北郭门行:《初学记》作乐府诗;在《乐府诗集》里属“杂曲歌辞”,是作者拟乐府自创新题诗,继承了汉乐府民歌反映社会现实的优良传统。驾:把车套在马身上。
郭:外城,古代在城的外围加筑的一道城墙。
樊(fán):《初学记》作“行”,本指关鸟兽的笼子,转为止而不前。
驰:车马疾行。
步踟(chí)蹰(chú):《初学记》作“少踟蹰”。步,行走。跨出一步为跬,再跨出一足为步。踟蹰,徘徊不进;犹豫。
仰:抬头,脸向上,与“俯”相对。
枯杨: 《初学记》作“杨柳”。枯,枯槁,草木失去水分或失去生机。
顾:回首,回视。闻:听见。
丘:因地势而自然形成的土山。
噭(jiào)噭:悲哭声。
啼:放声哭。
借问:询问。
斯:此,这。
殁(mò):死亡。
憎:恨,厌恶。孤:无父之称。
饥:饥饿,吃不饱。
寒:冷。
衣:服装的通称,含上衣下裳而言。王筠《说文句读·衣部》:“衣,析言之则分衣裳,浑言之则曰衣。”
食:饭食。
举:行动。
鞭:占代一种竹制刑具。
捶:通“棰”,棒击。
“骨消”两句:形容很瘦弱。
室:房屋,住宅。
冢(zhǒng):隆起的坟墓。
嘶:声音沙哑。
穷:困厄,不得志。
厄:困苦,灾难。
赀:计算物品的价格或数量。
规:典范
赏析
这首诗主要借作者与孤儿的问答,描写孤儿受后母虐待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封建宗法制度下后母折磨孤儿的家庭矛盾,表现了作者对这一社会问题的关心,和对于受害者的无限同情。
全诗富有乐府民歌风味,语言质朴,运用对话和白描手法,所写故事情节贴切逼真,行文质朴,生动感人。
该诗是一首叙事诗。共可分为四个部分。
开头四句为第一部分,诗人用第一人称作为旁观者的身份出现,这也是乐府诗的常用手法,以示事件的真实性。诗人驾车出了城郭北门,马突然沉滞而不肯快跑。马的反常,已暗示出环境的异样。但诗人还未察觉,他下车犹豫了一阵,等候了一阵,见马总是不动就仰头折下一根枯杨的树枝,想鞭马前进。这四句是个引子,交代了事情发生的地点,同时也提起了一个悬念。
“顾闻”四句为第二部分,引出事件。四句意谓只听得小丘林子里,传来一阵阵悲哭之声,诗人问啼者:为什么哭得如此伤心。这是事件的开端,写得很有层次,先闻哭声,再见其人,未知原因,故发疑问。完全按照客观现实情景写出。正是由于诗人的关切问讯,才引出下面孤儿诉说原委。
从“亲母舍我殁”到“穷厄岂有赀”十四句为第三部分,这一部分都是孤儿所说的话,也是全诗的主要内容,写得如泣如诉,真情毕露,舒缓而有致,质直而可信。这一部分共分为二层意思。前八句为第一层,是孤儿诉说后母虐待的情景。这几句话,是字字血、声声泪。后六句是第二层,写孤儿哭坟情状。孤儿上坟去探看生母的冢墓,目的是为了倾诉心中的悲愤和痛苦,孤儿在活的人中无处哀告,只能求告于死去的母亲,这本身就是无限伤心的事。而活着的孤儿毕竟和死去的母亲永远分离了,生身的母亲,既然见不到满腹委屈也就无法申诉所以孤儿热泪纷纷,只能大声哭喊嘶哑了嗓子。生母将孤儿丢弃在人世间忍受穷困煎熬,没有留下财产可供孤儿度日,孤儿不能独立生活,又摆脱不了后母的欺凌和虐待。这六句诗,一层深一层地展示了孤儿的悲惨遭遇和凄苦欲绝的心态——孤儿已在生与死的十字路口徘徊,如果不能继续忍受虐待,就只有追随生身母亲于地下。
最后两句是第四部分,是全诗的尾声。诗人又以第一人称出来说话,规劝后代人以此为教训,不要虐待孤儿。这在今天看来似乎近于画蛇添足,但在汉魏乐府中却是一种习惯写法,以此点明诗人写作宗旨。这种形式,对后来的乐府诗特别是中唐时代的新乐府有明显的影响。
创作背景
这首诗的具体创作时间不详,本诗见于郭茂倩《乐府诗集·杂曲歌辞》,题下仅有阮瑀此作一首。大约是阮瑀学习汉代乐府而自制的新辞,取篇首的五字为题目。一日,作者驾车出城向北行驶,途中遇到一位被继母虐待而在亲生母亲坟头哭诉的人,作者询问其哭泣因由,于是作者写下该篇以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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