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简介:自由意志的观点有哪些?自由意志真的存在吗?
自由意志简介
自由意志是相信人类能选择自己行为的信念或哲学理论(这个概念有时也被延伸引用到动物上或电脑的人工智能上)。
通俗的说就是人希望不完全由大脑控制,人的自由意志拥有对人自身的最高管理权限,自由意志被认为对道德判断因而受到众多宗教组织支持。
一般使用上,这个词有客观和主观的附加意义,客观是行动者的行动不完全受默认因素影响,主观是行动者认为自己的行动起因于自己的意志。
构成自由意志的主要架构包括多种方面:
在宗教范畴,自由意志可能意味全能的“神”或某种神秘力量并不以其力量掌控个人的意志和选择;
在伦理学,自由意志可能意味个人在道义上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心理学,这意味心灵控制身体的部份动作;
在科学领域,自由意志可能意味身体的动作,包括大脑在内,不全由物理因果所决定。
量子力学并没有支持自由意志,只是物质具有概率波等存在不确定性,不过其依然具有稳定的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否认宿命论,微观世界构成宏观世界。
第一,这种微观尺度上的随机性和通常意义下的宏观尺度之间仍然有着难以逾越的距离;
第二,这种随机性是否不可约简难以证明,事物是由各自独立演化所组合的多样性整体,偶然性与必然性存在辩证关系。
自由意志存在与否在哲学与科学的历史上一直是核心议题。
自由意志的观点有哪些?
一、哲学观点
巴鲁克·斯宾诺沙(BaruchSpinoza)将人类的自由意志比为一颗认为自己选择了飞行路线与落点的石头。
他说道:“在伦理学,心灵的决定若扣掉欲望就不剩什么,会随着各种安排改变,心灵内没有绝对值也没有自由意志,心灵的意愿是由一个因素来决定,而这个因素是由另一因素决定,然后再另一个,再另一个,就这样无限持续。人们会相信他们是自由的是因为他们了解自己的意志和欲望,忽略了致成因素。”
亚瑟·叔本华(ArthurSchopenhauer),附和斯宾诺沙,写道,“大家都相信自己先天是完全自由的,甚至涵盖个人行动,而且认为在任何时间他都可以开始另一种生活方式...。后天,从经验上,他会惊讶地发现自己并不自由,而是受制于必需品,而且不顾他的所有决心,他无法改变自己的行为,而这就形成从他生命开始到结束的生活,他必须扮演自己谴责的角色...。”
腓特烈·席勒(FriedrichSchiller)在他的美育书简中提出方法为这个两难困境解套,鲁道夫·史代纳(RudolfSteiner)在他的自由的哲学中更深入探讨。
这两位哲学家都相信个人意志最初是不自由的,不管各人的行为是基于宗教、伦理或道德原则,或从某个立场看似完全理性,或看似完全被自然欲望或动机所驱动。
席勒提出解决之道是在理性原则和身体欲望这两个极端中找出一个可玩的平衡,当各人可以自由的在不同动机或冲动中移动,他们就可无拘束的发现史代纳所称的道德想像,或称对更高意图之情境依赖的了解。因此自由意志不是一种自然状态,可从自我反思和可玩意识中得到。
霍尔巴哈男爵(Barond'Holbach),一个“强硬决定论者”例如霍尔巴哈(d'Holbach),是相信决定论和排斥自由意志的不相容论者。
“自由意志论者”例如汤玛斯·利德(ThomasReid)、彼得·凡·殷瓦根(PetervanInwagen)和罗伯特·凯恩(RobertKane)等是相信自由意志和否定决定论的不相容论者,他们认为一些种类的非决定论存在。
二、宗教观点
1、神学观点
神学观点中,“神”不仅全知而且全能;事实上有些人,基督徒或非基督徒皆然,相信“神”不仅总是能知道个体将会做什么样的选择,事实上“神”也决定了这些选择。
也就是说,他们相信,透过他预知的能力,他知道什么将会影响个体的选择,而透过他全能的本事,他可以控制这些影响选择的因素。这种思维对于“救赎”和“宿命”相关理念之中,变得极为重要,因为这两种概念都脱离不了这种想法。
另一派人士却认为,当“神”是全能而且知道个体将会做什么样的选择,他仍会赋予个体去做最终的选择或拒绝每一件事情的能力,与任何这个选择本身内在或是外在的条件都无关。
2、基督宗教
中世纪基督教曾经面对一种疑问,即:人究竟有没有自由意志?福音书上说:“善人是从他的内心所存之善发出善意,恶人是从他内心所存之恶发出恶来”。
一个人行善或作恶,完全归结于他是否听信了《圣经》上的福音、听从了耶稣基督的教导;人并没有对善与恶的知识,因而也没有自由地选择行善或作恶的能力;需要参照一个更高级的意志,即耶稣基督的意志,惟有他是一个绝对善良的意志,它是一切意志的权威标准。
因此,基督教为人留下的最后一种自由意志就是信仰,或是不信。
3、天主教
自由意志对天主教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圣奥古斯丁和圣托马斯是早期主要的提倡者,天主教对自由意志和感恩的强调,或可和新教的思维作一番对照,尤其是在反宗教改革之后两者的分歧更加悬殊。
天主教以托马斯·阿奎那的观念为正统,而新教改革运动,在某些方面重新发现和复活了奥古斯丁的思想,反对天主教的立场。
新教神学家,特别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认为天主教的立场否定了人性中所继承的朝向恶的倾向。他们特别突出奥古斯丁的俗人的欲念的概念,把它表述为一种完全的腐败堕落。
他们主张,罪远不止一种人性的缺损和匮乏,而是整个人性的腐败堕落。人的存在中没有一个方面或一种能力不是被罪腐败的。因而,虽然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出来的,但人在堕落中已经失去了这一形象。
4、伊斯兰教
从古兰经的解读可知,伊斯兰教认为神是全知且全能的,他恒知一切。传统的自由意志在这儿仍旧是要使人们认知到必须为他的言行负责。经文之中也提及:“没有人该背负着他人的重担”。
5、佛教
佛教并不强调自由意志。根据缘起法的说明,基于整个世界的存在都是因缘和合的,实际上并不存在一种绝对的自由;另外佛教中另一重要教义就是无我,不同个体只是五蕴因缘聚合,并不存在一个恒常不变的自性。
因此综观来说,既然自由不是绝对,意志也是恒常不变,因此自由意志对佛教来说并不是一个重要概念。
自由意志真的存在吗?
如果把“意识”当成一个人,那么假设这个人“自由地”生存在这个地球上,没有人去管束它,能不能称之为“自由”?如果能,那么问题来了:按照逻辑关键,即使是人类,暂时也无法不受这个“自然”的约束(不能随便浪),既然有约束又怎么能称得上“自由”?
如果不能,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这都不能称之为“自由”那么什么才能称之为自由?
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相对来说的“自由”。即使只是意识也会受到环境的影响。即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但是存在相对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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