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理”是事物的“所以然”和“所当然”,“所以然者是本原”、“所当然者是末流”;“所以然者是命”,“所当然科是义”。“每一事每一物须有所以然与所当然”。认为“道”不是远离人间的东西,而是“民生日用”。讲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能仅仅“徒事于言语文字之间”,更重要的则是“践履力行”。“修己,教人”。因此,他们特别提倡养民“治生”之说。后人渭其理学,“举而措之事业”,“不离日用”。入能“事君”,出能“佐时”,有用于天—卜。人元以后,此派主张推行“汉法”,谓“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在促进民族之间的思想文化交流和融合方面,具有重要贡献。此派虽然蹈袭程朱理学,但其中亦杂入陆九渊“心学”,如提出“心与天地一般”、“心之所存者理也”,“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等观点。均强调“心”的作用。(《宋元学案》卷九十《鲁斋学案》)主要著作有:赵复《传道图》、《伊洛发挥》、《希贤录》,许衡《鲁斋遗书》,姚燧《牧庵文集》等。此派学说在元朝兴盛一时,对于传播程朱理学具有重要贡献。使南宋理学遍传中州。,史称许衡“朱于之后一人”,与南方理学大师吴澄合称为“南吴北许”。清代,此派学说亦受到学者一定重视。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历史百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contentadmin@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链接:
https://lishibk.com/post/12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