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哲”一词,最早见于官方文献是《清圣祖实录》:“康熙二年癸卯……三月、壬辰(公历1663年5月1日)命四姓库里哈等进贡貂皮,照赫哲等国例,在宁古塔收纳”,这里的“国”是女真各部,不是今天国家的概念。从后金到清初统一女真各部的进程中,曾相继将赫哲部编户编旗。编户始于天命二年(1617年),就是按照血缘(姓-氏族)和地域(乡-村屯)的原则,把赫哲人分为若干姓,每姓设若干乡,再由姓长和乡长管理。顺治二年(1645年)开始编旗,直接把赫哲部纳入满洲八旗本部,称为“伊彻满洲”(新满洲)。
赫哲族历史 赫哲族历史渊源简介,直到19世纪初叶,从牡丹江至黑龙江下游乌扎拉村,所有赫哲部的22个氏族,都由清廷按其氏族与分布地区编入满洲八旗本部,行使有效的管辖。在清代,赫哲与内地及当地各民族的产品交换关系日益发展,赫哲渔猎工具也逐渐有所改进,生产力逐渐提高,原始社会渐趋分解,至清末已从原始社会末期跨入阶级社会。辛亥革命以后,三江平原开发的速度加快,赫哲人与汉族杂居,渔猎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加深,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形成与汉族及周围其他各族不可分割的联系。
日本侵占东北后,对赫哲、鄂伦春等人数较少的部族,实行野蛮统治,甚至公开推行种族灭绝政策,使赫哲人口更加减少,抗日战争胜利以前,已濒于被灭绝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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