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他经常喝醉后就呼叫狂走,然后落笔成书,甚至以头发蘸墨书写,故又有“张颠”的雅称。张旭的草书当时与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并称“三绝”。传世书迹有《肚痛帖》、《古诗四帖》等。张旭认为日常生活中所触到的事物,都能启发写字,偶有所获,边融入自己的书法中。当时人们只要得到他的片纸只字,都视若珍品,世袭珍藏。
草圣是指在草书技法上最高水平的人,被称为草圣的三位书法家是东汉张芝、唐代张旭和怀素。东汉张芝最早被称为草圣,而在古代书法史上,被公认为“草圣”的代表人物只有唐代张旭和怀素。
张旭(约675年—约750年),字伯高,一字季明,汉族,唐朝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开元、天宝时在世,曾任常熟县尉,金吾长史。
张芝(?—约192年),生年不详,约卒于汉献帝初平三年(约公元192年),字伯英,汉族,敦煌郡源泉县(今属甘肃酒泉市瓜州县)人,东汉著名书法家,被誉为“草书之祖”,其书法被誉为“一笔书”。凉州三明之一大司农张奂之子,出身于官宦家庭。
怀素(737-799年),俗姓钱,字藏真,永州零陵(今湖南零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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