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则历史知识,你敢相信吗?
明英宗正统三年,当时担任兵部侍郎的于谦,正巡抚河南、山西,因为河南省遭了灾荒,于谦便上疏朝廷,请求暂停“清军御史”(也就是清点全国军兵的钦差)在全国的活动,让他们各回原处。
其中提到,这些清军御史到全国清查各个卫所,发现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最近三年,全国卫所实际上还在岗的军兵,比朝廷应该有的名额,少了120万还多。这些兵说是逃跑了或者死亡了。
就算已经清查出来的那些逃兵,一一重新登记造册,然而,十个里面也只有两三个到岗,就算这两三个,也不客气,过不了多久又逃了。
据《明英宗实录》记载:,臣等窃惟,自遣御史清理之后,近三年于兹矣,天下都司卫所发册坐勾逃故军士一百二十万有奇。今所清出十无二三到伍,未几又有逃故。
可是正统初年,朝廷并未大举用兵,正统朝大举对外用兵,是在正统六年,命定西伯蒋贵为将军,兵部尚书王骥提督军务,发兵十五万征麓川,也就是用兵西南傣族地区。
很显然,120万军兵,阵亡的或者受伤不治去世的不占多数,大部分都当逃兵了。
这120万逃兵,占了当时明朝全国总兵力的将近三分之一。
但是,明朝朝廷当时并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与其说没有重视,不如说,是无可奈何。
所以,后来明英宗土木之变的时候,明朝号称五十万大军,实则只有二十几万,其他的大概都逃了,名册上有这个兵,实际上军中并无此人。
明朝军队为什么有那么多逃兵呢?这还得先介绍一下明朝的卫所制度和兵源。
明朝建立过程中,明太祖朱元璋按照副丞相张昶的建议,仿照唐朝的府兵制,在全国设立卫所制,成为明朝贯彻始终的军事制度。
所谓卫所制,就是在全国重要的城镇,设立卫和所。
最基层的是百户所,共有兵120人,设十个小旗统领。
上一级是千户所,每千户所共1120人,设两个总旗统领。
再上一级就是军卫,每卫平均5600人,由指挥使统领。
再上一级,就是省级的部门了,明朝在全国重要省份设立都指挥使司,统领该区域内所有卫所。
至于都指挥使司再上头,就是明朝有名的五军都督府和兵部了。
而明朝的兵源呢?
一开始的时候总共有两大类,一类是朱元璋建立明朝时拉起来的队伍,另一类是在作战过程中,抓到的俘虏。
到了后来,明朝稳定以后,兵源就有了新的来源,一个来源是罪犯,所谓犯了罪充军的那部分人。
另一类是重中之重,就是明朝通过军籍制度,在全国征兵,家里男丁超过三口的,就征一个当兵。这叫做垛集军,如果你加入了垛集军,你的户口就从民籍变更成了军籍,永世不得更改,子子孙孙都要从军。
这就是明朝所谓的从征、归附、谪发、垛集四大兵源。
实际上后来明朝还发展了募兵制,出现了雇佣兵,甚至到明朝后期,明朝军队大部分是雇佣兵,朝廷不直接发饷的。比如有名的抗倭名将戚继光的戚继军和俞大猷的俞家军。
了解完明朝的卫所制和兵源以后,就不难理解那些兵为什么会逃跑了。
第一,对于流放的兵源来说,都是罪犯,发配到各个卫所里,一旦有机会,肯定会逃。
比如,明成祖靖难之役以后,永乐大帝对建文帝的忠臣们大开杀戒,不但株连十族,还搞瓜蔓抄,所谓瓜蔓抄,就是连根拔起,把你老家全村邻村的人都治罪。这么多犯人,不可能都杀,男的流放充军,女的发配教坊司充当奴隶。
据《明宣宗实录》记载,,巡按山东监察御史张聪言:辽东军士多以罪谪戍,往往有亡匿者。皆因编发之初,奸顽之徒,改易籍贯,至卫即逃,此及勾追,有司谓无其人,军伍遂缺。
第二,对于俘虏军来说,当然也会跑。因为明朝初年用兵,打的都是异族蒙古或者西南少数民族,抓的俘虏,你把他放在卫所里,看守不严,他能不跑吗。
第三,对于垛集军来说,并不是所有人都就地安置,这由不得你自己选,你说你想在离老家近的地方当兵,可以常回家看看老父老母,门都没有。
很多江南兵,被分配到北方甚至辽东酷寒之地,离家几千里,他不适应当地,能不跑吗。
除了各种兵源自身特点导致的逃跑,明军逃兵严重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那就是各级官吏的腐啊败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王公大臣随意征召卫所军给自己干私活,干工程,让他们劳累不堪,忍受不了折磨。
比如,明朝丞相李善长回家养老以后,大兴土木,但是工人不够,就找汤和要三百兵马。后来汤和把这件事告诉了明太祖朱元璋,这件事也成了朱元璋杀李善长的罪证之一。
明朝初期还好,越到后来,贪官污吏越多,使用卫所军干私活的越多。
以至于出现了以下的情况:,明朝平时会在全国各都指挥使司抽调卫所军进京卫戍,跟京城的京营军队一起操练。但是,这些进京的卫所军往往被京城的王公大臣调走去干私活,搞得他们劳累不堪。以至于当时山东都指挥使司的将领,不得不贿赂五军都督府或者兵部的高官,求他们不要调集该都司的卫所进京。
这些卫所军,平时本来要训练,要学习排兵布阵,现在倒好,天天被叫去搬砖,还不给工钱,因为仅有的一点好处都被各种指挥使、总旗等将领拿走了。
所以明朝军队逃兵才如此严重。
据史载,嘉靖朝,俺答围攻北京,兵部尚书丁汝夔去盘点京营军队人数,本来应该有十万七千余人,实际在岗的却只有六万多人,只剩下一半了。
到了崇祯朝,逃亡还更严重,连能打仗的都没有,因为缺军饷,都跑了。
“十七年(1644)王章巡视京营,按籍额军十一万有奇。喜曰:‘兵至十万,犹可为也。’及阅视,半死者,余冒伍,惫甚,矢折刀缺,闻炮声掩耳,马未驰辄堕。而司农缺饷,半岁未发。”,永乐大帝在的时候,北平最多可是有八十万大军呢。
没有兵打仗,明朝能不亡吗?
至于这些逃兵怎么逃的,那就五花八门了。
比如,有的人贿赂上司请假,结果,黄鹤一去不复返,同袍怀中空悠悠。
比如,有的人招呼都不打,就没影了。
比如,有的人说要回家取衣物,后来就再也见不到这个大哥了。
比如,有的纨绔子弟,一打仗,就拿钱雇人去顶自己的名,打完仗自己再回卫所,然而,那个拿了钱的大哥,根本就没去打仗,拿着钱跑了。
甚至于,有的大哥,不在卫所里待着,跑到附近的城镇农村做小买卖去了。打仗的时候,自然找不到他啊。
反正就是各种钻卫所制度的空子。所以,朝廷面对逃兵问题,制定了各种惩罚措施,仍然制止不住,除非改变卫所制度和军籍制度。
当然,这些人也不完全想当逃兵,只是在明朝当兵太苦了,还整天被上司欺凌压榨,被拉去搬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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