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处事谨慎,考虑问题周全,在对待赵范献嫂一事上,面对绝色佳丽而不为所动,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职责、任务,尤为令人肃然起敬。
公元208年赤壁之战后,周瑜、刘备追击曹操至南郡,合力围攻江陵不下,刘备便乘机南取荆州的武陵、长沙、零陵、桂阳四郡。当时赵云领兵攻取桂阳(今湖南郴县),桂阳太守赵范被迫投降,生出一条美人计,硬要把他的寡嫂樊氏嫁给赵云。史载樊氏“有国色”,是个极漂亮的女人。赵云极力推辞,坚决拒绝。当时军中有人劝赵云答应这门亲事,娶下樊氏。赵云说:赵范是被迫投降,“心未可测”,天下女子不少,何必在这个时候去定这种亲事。赵范果然并非真降,献嫂另有图谋。“美人计”落空,便撒腿逃跑了。事实证明赵云的处置是正确的,既保有了桂阳,又免受了牵累。
关于这件事,《三国演义》的描写绘声绘色,并写事后孔明对赵云说:“此亦美事,公何如此?”赵云回答了三条理由:一是娶同姓寡嫂怕“惹人唾骂”;二是“其妇再嫁,使失大节”;三是“赵范初降,其心难测。”这三条理由,只有第三条才是符合历史的,才是赵云辞婚的真正原因。前两条都是作者强加给赵云的。
实际上,在汉末三国时代,社会观念并非如小说作者那样道学,寡妇改嫁是常有的事,娶同姓寡嫂寡媳者大有人在。刘备入蜀后,因孙夫人还吴续娶的吴懿之妹,原是益州旧主刘焉之子刘瑁之妻,刘瑁死后寡居,成了刘备的吴夫人,后为吴皇后。论姓氏,同姓刘,论辈份,刘备与刘瑁是同辈。孙权的徐夫人,原是其父孙坚亲妹的孙女儿,也即孙权的表侄女,起初嫁给同郡的陆尚,陆尚早死,孙权把她娶了过来,不怕别人笑话,只是近亲结婚,按现代科学是不合适的。再有,袁曹官渡之战后,曹丕乘乱纳的甄氏,本是袁绍的媳妇,也是个寡妇。曹操对此也表赞同,称“真吾媳妇也”。三个皇帝带头娶了三个寡妇,赵云娶个寡妇本算不了什么,不存在樊氏失节不失节的问题,关键是赵范不是出于真心。《三国演义》强加给赵云的前两条理由,既不符合赵云的本意,又有损赵云的形象,实在是败笔。
《三国演义》第39回“博望坡军师初用兵”,写孔明初出茅庐用计大败夏侯忄享和于禁,写张飞杀了夏侯兰,这都是小说家虚构笔法,那时孔明还没有出山,打夏侯忄享是刘备的事,而夏侯兰则是被赵云生擒的。那个夏侯兰与赵云是“总角之交”,从小相识,赵云禀过刘备,免了夏侯兰一死,但没有放在自己手下使用,而是举荐他做了“军正”(军中法官)。因为赵云知道夏侯兰对法律很有研究。赵云这样做,既尽了自幼相识之情,又避免了旁人生疑之嫌,用心很是良苦,亦见其处事谨慎、思虑周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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