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早期的中国,并没有重农抑商,我们的祖先非常擅于经商。公元4000年前的商部落便擅长经商,并且积累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之后更是在汤的带领之下成功推翻夏朝,建立了强大的商朝,创造了举世瞩目的青铜器文明。
正是因为商族人善于经商,所以后世把做生意的人称为商人。商朝灭亡之后,周朝成为新的统治王朝,但是仍然没有抑制商业发展。
《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财匮少而山泽不辟矣。”这句话把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分析,认为这三种产业都是非常重要的。
究其原因,乃是因为此时处于奴隶社会,政府对于整个社会的掌控强度不够,所以商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重农抑商作为一项国家政策并且加以确定,是在商鞅变法之后。
商鞅变法的核心便是加强中央集权,将秦国由原先的松散状态迅速加以强化,使之成为一个庞大的战争机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必须提高政府对于整个社会的掌控能力和资源夺取能力,前一种能力是安内,后一种能力则是为了战争。
商鞅认为发展农业对于君王统治有诸多好处,“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
所以,商鞅大力发展农业,与此同时利用户籍政策、连坐制度,限制了百姓的流动自由,整个社会被人为地分割成原子化社会,以便于征兵和税收。
重农的本质是“固农”,许多人只能土地上终年劳作,若想实现阶层跨越,只能立战功,通过人头数量获得封爵。
那么为什么要“抑商”呢?商鞅说道:“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餬口也。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相比较于农业,商业利润更高。一旦有人通过商业发财致富,便会有大量的农业人口流向商业,就一定会逃避农耕和作战。最可怕的是商业的交换原则会变得深入人心,从而动摇封建专制的基础——人身依附关系。
对于一个战争机器来说,这是绝对无法忍受的。所以商鞅实行“重农抑商”,虽然之后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有过一些调整,但依然将这种方法作为国策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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