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反贪法令:凡贪污60两(约合人民币12,000)以上银子者,杀无赦。
二、升级对贪官污吏的刑罚,(1)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
(2)发明了剥皮填草,就是将贪污官员处死后,把贪官的皮剥下来,然后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并挂于公座之旁,供众人参观;
(3)提出一个颠覆常规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城门楼子必须放行,若有人敢于阻拦,不仅要杀头,还要株九族!相比于今天的民告官政策简直被甩了几十条街。
但是就算是如此严刑峻法都治不了贪污的痼疾,明朝也最终没能逃脱覆灭的结局。
当今贪官不杀能震慑?不过,有时候就算杀了也没用。权力不受监督,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不可能让所有的官员做圣人,只有有效的权力制衡、透明的财产公示、再加上合理的舆论监督才是制止贪腐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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