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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春郎·玉肌琼艳新妆饰》的作者是谁?又该如何鉴赏呢?

  惜春郎·玉肌琼艳新妆饰

  柳永宋代

  玉肌琼艳新妆饰。好壮观歌席,潘妃宝钏,阿娇金屋,应也消得。

  属和新词多俊格。敢共我勍敌。恨少年、枉费疏狂,不早与伊相识。

  译文

  在一次酒席上遇到一位皮肤白皙相貌艳丽的歌妓,她的装扮新颖独特,来看她的人很多,就像东昏侯对待潘玉儿那样经常给这位女子服饰、金舛、手镯,像汉武帝对待阿娇那样作一座金屋让这位歌妓住,这位歌妓消受得起。

  要求这位歌妓所作的新词有俊美之格调,这位歌妓很有才情,在填词方面和我不相上下。过去的放荡不羁的名声用错地方,只有这位女子才值得,恨不得与她早点相识。

  创作背景

  约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柳永遇见五服内的一位族兄。那位族兄引他来到将一名叫红红的女子介绍给他,红红想让柳永为她填词度曲。柳永也想露一手,沉吟了片刻,当即写了一首《惜春郎》。

  赏析

  上片写歌妓的美艳照人。起句“玉肌琼艳新妆饰”直接从正面描写她肌肤白嫩娇美,光洁如玉,而又装扮一新。“好壮观歌席”,是说每当她出现在酒宴歌席之上,人们都会觉得眼前一亮,酒宴歌席也会因她的到来而增色不少。这句从侧面写她的美。把“好壮观歌席”口语化,宜于观听,朗朗上口。以下,词人全用虚笔,以“潘妃宝钏,阿娇金屋,应也消得”,极赞她的美丽和高贵。

  下片写这位歌妓格调俊雅。在柳永的笔下,这位歌妓不但容貌姣好,气质高贵,而且颇有才情。她“属和新词多俊格”,竟能与别人以诗词相唱和,且作品格调高迈过人,“敢共我勍敌”。要知道,词人向来以“平生自负,风流才俊”(《传花枝》)自诩,作诗填词能与他一争高下,这位歌妓的才情可以想见。所以词作最后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恨少年、枉费疏狂,不早与伊相识!”

  这首小词妙处亦在结末:疏狂少年敢与我这个老浪子竞争,恐怕他们还嫩了点,谁叫他们不早与你结识呢 ! 这话是对那“玉肌琼艳”说的,事实上也是对疏狂少年的不屑,活脱脱一个过了中年.痴心不改,以风流浪子自许的词客形象。宋代的歌妓地位卑微,受到严格管束,常受折磨,柳永此词虽以歌妓为描写对象,但绝无丝毫淫靡的情调,柳永笔下的歌妓也绝无一点风尘气。他把歌妓当作平常人对待,他所欣赏的不仅仅是歌妓的体态和容貌,而更多的是她的才华和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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