蹴鞠在唐朝有多盛行,与汉朝将蹴鞠用作练兵之法不同,唐代蹴鞠主要作为一种娱乐活动深入民心。唐朝时期上至帝皇贵胄,下至黎民百姓都对蹴鞠喜爱有加。尤其是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蹴鞠风气盛行,以致引起部分大臣的不满并上疏劝谏,但没有起到什么效果。由于统治者对蹴鞠的热爱,使得社会各阶层竞相效仿,宫廷蹴鞠之风也逐渐向民间传播开,逐渐出现贵族们“飞鞭蹴鞠,旋舞琵琶”、平民百姓“康庄驱逐,穷乡蹋鞠” 的景象。
据史籍记载,当时的长安城就有永崇坊、靖恭坊、光福坊、平康坊等球场二十二个。在当时,蹴鞠不仅仅是一项体育娱乐项目,人们还意识到它的健身功能。唐代人把蹴鞠叫做“发汗散”,所以当时人们说“蹴鞠成功难尽言,消食健体得安眠”,因此更加迷上了蹴鞠。
正因如此,蹴鞠在各方面于唐代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完善。
首先,汉朝时期蹴鞠用的是实心球,将动物毛发搓成团,外面缝上皮革,称“毛丸”。《汉书·艺文志》提到:“以皮为之,实以毛,蹴蹋以为戏也”。到了唐朝,蹴鞠的形态有了很大的改变,其中很重要的发展就是充气鞠的出现。唐朝时期发明了充气的空心球,用动物膀胱代替毛发,再将膀胱充满气,外面八片皮革包裹,弹性非常好,更接近于现代足球。唐人谓之“古用毛,纠结为之,今用皮,以胞为里,嘘气,闭而蹴之”。
其次,唐朝时期还出现了“风流眼”,也就是古代的“球门”,李白曾在《古风·一百四十年》一诗中曰:“斗鸡金宫里,蹴鞠瑶台边。举动摇白日,指挥回青天。”王维也在《寒食城东即事》说:“蹴鞠屡过飞鸟上,秋千竞出垂杨里。”可见,当时蹴鞠踢得很高,超过了飞鸟的高度。
另一方面,蹴鞠在唐朝有别于其他时期的一大特征是有了女子蹴鞠。唐朝政治开明、经济繁荣且思想开放,女性地位显著提高,妇女可以在各种场合抛头露面,也更容易参加到室外活动中,此时无论是宫廷女子还是民间女性,都不乏蹴鞠高手。武周时期,武则天更是在女性侍卫和宫女中挑选蹴鞠技巧出众者,组成一只“皇家女子蹴鞠队”,与来自吐蕃和大内禁中的男子蹴鞠队同台竞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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