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饮食一开始描写的精致无比,为何越到后面越粗俗?其实就是因为续书作者彼时完全不能驾驭曹雪芹留下的文字和情节,实乃我国文学史上的最大遗憾。
第八十回,夏金桂成了最可恨的一个人物。自身素质,人物精神全都体现出卑劣的一面。
原文对此,用了一样吃食来表现夏金桂的特质。
(第八十回)金桂不发作性气,有时欢喜,便纠聚人来斗纸牌、掷骰子作乐。又生平最喜啃骨头,每日务要杀鸡鸭,将肉赏人吃,只单以油炸焦骨头下酒。吃的不耐烦或动了气,便肆行海骂,说:“有别的忘八粉头乐的,我为什么不乐!”薛家母女总不去理他。薛蟠亦无别法,惟日夜悔恨不该娶这搅家星罢了,都是一时没了主意。
夏金桂喜欢啃吃“油炸焦骨头”,这是夏家商贾教养不足的体现。
“油炸焦骨头”不上档次,金陵十二钗众人根本就不会吃。也很难想象林黛玉去啃吃油炸焦骨头。
以贾家的门第,也绝不会有“油炸焦骨头”这样食物去给太太小姐们吃。
夏金桂家是商贾,品味肯定远不如贾家公爵之家。
夏金桂为人又极为任性,她母亲夏奶奶宠溺娇纵的她无所不为,才会“允许”她随心所欲的吃油炸焦骨头这种食物。
这就像贾母对薛宝钗的房间不满批评一样。
她说“姐妹们看着还不俗”,就是说三春和林黛玉都被教养的有品位,会布置房间。而且会遵从自己的身份而作为。
反观薛宝钗“不会”布置房间,也不顾忌自己大家闺秀的身份,不念住在贾家照顾主人面子,把房间由着自己性格喜好布置成“雪洞”,就与夏金桂爱吃“油炸焦骨头”一样,是商贾出身缺失教养的体现。
油炸焦骨头还有另一层含义,就是影射夏金桂此人的愚蠢和妄为。
她杀鸡宰鸭将肉给人吃,自己啃吃焦骨头,一如“丢了西瓜捡芝麻”,彰显其任性妄为,诠释其人性之恶。
一个油炸焦骨头,就像王熙凤爱吃“野鸡”,贾母吃“牛乳蒸羊羔”,贾宝玉和史湘云烤吃鹿肉引众人分食一样,具有多重含义,也与主人的“精神”契合。
可第八十七回,林黛玉的一个吃食颠覆了曹雪芹的风格。
紫鹃道:“刚才我叫雪雁告诉厨房里,给姑娘做了一碗火肉白菜汤,加上一点儿虾米儿,配了点青笋紫菜,姑娘想着好么?”……这里雪雁将黛玉的碗箸安放在小几儿上,因问黛玉道:“还有咱们南来的五香大头菜,拌些麻油、醋,可好么?”
林黛玉吃火肉白菜汤没问题,但还要配青笋紫菜,加虾皮儿,而不是个有名目的菜名儿就不对了。
贾家平时怎么吃?不说那个茄鲞,王夫人给贾母上的椒油莼齑酱,贾政送进来被贾母转赐林黛玉的“鸡髓笋”,才是应有的吃食。
什么白菜汤,加虾皮儿紫菜,江米粥,五香大头菜,根本就不下饭,也不匹配。怎么可能是林黛玉的吃食。
就算林黛玉吃这些,也会有个其他做法和名目。
当日芳官吃饭如何?“一碗虾丸鸡皮汤,又是一碗酒酿清蒸鸭子,一碟腌的胭脂鹅脯,还有一碟四个奶油松瓤卷酥,并一大碗热腾腾碧荧荧蒸的绿畦香稻粳米饭。”丫头尚且如此,何况是小姐。
五香大头菜、火肉白菜汤、江米粥的搭配毫无食欲,林黛玉病中如何吃?更与她当时的人生处境毫无关联。
这等伙食不过就是普通人家的饭食,绝不会是贾家豪门的品味。
同样写“粗鄙”饮食。八十回前的“油炸焦骨头”与夏金桂的人物极为契合,体现了商贾女儿不教养的粗鄙。
但八十回后写林黛玉吃五香大头菜,是绝无可能有的,也不是贾府豪门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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