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0日,傈僳族民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据怒江州文化局社文科科长管云东介绍,近两年来,怒江州重点开展了傈僳族民歌的整理保护工作。2008年省、州两级共投入40余万元进行傈僳民歌的整理保护工作,出版了650页的《傈僳族民歌集》,傈僳族民歌的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据了解,自2007年组织开展“傈僳族民歌”的专项保护工作以来,怒江州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组,在州、县文化馆设置专门岗位,安排专人从事傈僳族民歌的搜集整理工作。工作人员先后采访了全州傈僳族老艺人60余人次,收集各类傈僳族民歌170余首,收集录音近1200分钟、录像资料1000多分钟,拍摄了图片1600多张。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傈僳族民歌手稿87份,傈僳族民歌成品87份,傈僳族民歌成品音视歌曲130单曲。近年来,怒江州通过组织乡级农民文艺汇演、扶持民间艺术团、补助民族文化传承人等方式促进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截至2008年,全州共有农村文艺队160多支,其中包括数十支传承传统民族文化的民间艺术团。2009年年初,怒江州还向州内22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放了一次性补助3000元;在2009年的“文化遗产日”期间,怒江州还将向2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发放8000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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