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成立之初,经济萧条,人口因为连年征战的关系锐减,国内刚摆脱战争的痛苦,一切都是百业待兴,需要一定时间进行缓冲。可是国内需要建设,国家边界还有匈奴虎视眈眈,在这内忧外患之际,国内的情况可以通过轻徭薄赋,休养生息来缓解。
而面对这不怀好意的匈奴,则需要强军,可行兵打仗既需要钱财,又需要能战斗的士兵,但汉初不仅国库空虚,而且历经连年征战,哪还有足够的兵力来震慑匈奴?
因此发展生育,对于整个国家而言十分的重要。为了增加人口来应对眼前的燃眉之急,汉高祖刘邦想出一个办法,使得汉朝人口大增,迅速成为一个人口大国,可这一政策却苦了女子。
这一个政策便是加收“单身税”,刘邦下令年满十五岁但未婚嫁的人,需要增收“单身税”,若是年芳十五还未曾出嫁,便需要向国家增收120钱的的税收。
大多贫苦人家为了避免这120钱的税收,便在十五岁之间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入一个自己可能未曾认识,也未曾听说的人家,结婚生子,开始学着过日子。
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十五岁的女子不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还是一个孩子,都是需要被父母疼爱的年纪,正值青春期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很多。
可无奈的是,在古时候,十五岁的女孩早早成为了大人,开始为家里的生计打量,女孩子嫁出去之后,大多都需要在帮助夫家管理家中内务的同时帮扶娘家,两边都要顾,还有自己的儿女,与公公婆婆之间的关系等等事物。
她们早早的结果这沉重的单子,没有人将她们看做是孩子,很多的女子自十五岁起,便被名为责任的枷锁束缚,明明是在花季般的年纪,却开始早早的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斤斤计较,为维护婆媳关系而费尽心力,为如何让自己的丈夫的心在身上而苦恼。
如今的我们看来,这样的社会对女子的要求太高,将她们深深的束缚,很少人能挣脱这般束缚,只求她们遇见的夫君是弄得体贴自己的,或者两人能相敬如宾的,而这种缘分却是十分的稀少,更多的是孽缘。
除了早嫁早育之外,刘邦还颁布了另一个政策,那便是若是老百姓家中多生了一个子女便可免去两年的徭役和赋税。
这对于家中需要面对这些的男子而言确实是一件好事,都说多子多福,多子的福大多都由男子享,十月怀胎的痛苦则由女子承担。
这样的政策对于女子而言并不是一件好事,可是却又切切实实为这个国家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好处,人口的增加,为汉武帝的盛世打下了基础。
随后吕后掌权,又将适龄女子未出嫁所需要缴纳的费用,增加到原来的五倍之多,这使得汉朝在最后的七十年里人口数量有了飞一般的增长,直到汉武帝时期人口已经和秦朝时期齐平。
而这一制度也被往后的皇帝所沿用,人口的增长有了保证,国家的发展也就有了可能,加上长时间休养生息的治国方针,在汉武帝时期,也就不用担心因为缺兵缺粮而不能对屡次挑衅汉朝的匈奴出兵,也就有了后面卫青、霍去病等人多次驱逐匈奴,使得匈奴不再敢冒犯汉朝疆土,也才有后面的张骞出使西域,才有后来的盛世。
虽然这一政策对于国家十分的有利,但这有弊端,这一个政策建立在牺牲女性的利益的基础上的,是一种建立在男权统治下的政策,在那个时代男尊女卑,女子的利益被牺牲,女子没有属于自己的权利,她们只能听从,听从丈夫,听从长辈。
女子早早成家,为家里操劳,不仅要照顾孩子,要照顾双亲,做好贤内助不让丈夫为家里的事情操心,能够专心的建功立业或者劳作耕种养活家里。
那个时代,对女性的要求太过苛刻,甚至很有可能只被当做是用于“生育”的机器,没有自主选择,不能够有自己的想法,只有听从。也鲜少人尊重自己,珍惜自己的丈夫。这样的政策虽适合那个时代背景,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好法子,但在如今看来对于女子而言实在是过于残忍。
若是有人说要借鉴这一方法来解决现有的一些问题,在笔者看来着实是没有必要的。如今男女平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不论男女双方都应该相互尊重对方的想法,是否生孩子,也应该尊重女子的想法,毕竟生孩子的人不是男子,所受十月怀胎之苦的也不是男子。
妻子不是自己丈夫的所有物,是一个有自己选择与判断的人,自然也不用一味地听从自己的丈夫。男女双方同处于一片阳光的照耀之下,自然有同等的权利拥有阳光。在如今的时代,若在说什么女子没有孩子终将是不完整之类话语的人,终将难以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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