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大部分地区: 腊月二十四——“民间传统小年”,早在宋朝就有“腊月二十四过小年”的记载,南方大部分地区,仍然保持着这天过小年的古老传统。
江浙沪地区: 除夕前一天——“小年夜”,江浙沪地区习惯称除夕为“大年夜”,与其对应,除夕前一晚则被称为“小年夜”,这一天也被称为小年。历史上,腊月二十四夜,吴人称廿四夜,是送灶的日子,因称此夜为小除夕。
四川、贵州部分地区: 除夕夜——“小年”,在我国西南的部分地区,人们会在除夕夜过小年,他们的大年则多在正月十四或正月十五。
江苏南京等地: 正月十五——“小年”,相传明成祖朱棣篡权夺位后,南京百姓对其残忍和苛政怨声载道,借由正月十五的灯会怀念上一位帝王的宽政,于是元宵节成了南京的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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